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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权属问题

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权属问题 我母亲2009年3月以前均为农业人口,在2007年9月将自己的房屋予以出售,同时并转土地,当时她与受让方签定了协议书,上方写的是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受让方同时转让自留田地、及承包田地给受让方耕种。然后双方到乡政府申请鉴证,乡政府出具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载明流转方式为转包。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我母亲应该不符合转让的流主体方,同时并没有书面向发包方申请进行土地转让委托,那么是否以前签的协议无效,应以乡政府出具的流转合同为准呢?同时我母亲是否还应该有承包权,对土地的补偿是否也拥有权利?对受让方私下自行对我母亲的土地进行互换的行为是否可以申请有权收回?谢谢您帮我明确一下土地权属问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虞雪霏儿(四川-甘孜)
提问时间:2010-12-25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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