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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失误造成错误账款,造成了很多麻烦,急切寻求帮助

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失误造成错误账款,造成了很多麻烦,急切寻求帮助 近期A住户户籍地乡财镇所长B找上A住户,说近期将一笔2700特困户补助款错划入A家庭账户,需要A清还。出于这今后自身避免不必要麻烦考虑,于是A对B说:这2700元归还可以,但是需要A以财政所长名义出具一份证明,证明财政所之前的2700是由于工作不当错划入A账户,现A已全额将2700元归还财政所,之后事情一切与A无关,此证明要求B签字盖章。但是B拒绝接受,B说只需要A到柜台将2700元转入财政所账户即可,银行出具的转账单即可作为证明,无需另B另起证明。对于B的说法A觉得不妥当,原因在于A将2700元转出到财政所账户时,此笔款项性质不明,可能被当作A个人纳税之类的上缴财政,A为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坚持要求B开具证明签字盖章。双发僵持不下,B欲将此事上述法律途径,作为A,应该怎么办?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umr51……(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0-12-25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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