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了!我想咨询一下,我想跟我老公离婚,有个一岁半的儿子
您好,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两周岁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监护。
2岁以下判给母亲的可能性很大。法院考虑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成长。
只要对方不是不孕,那么考虑的分量就不会太重。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岁以下,一般随女方。加之,一直由女方带着,应该没问题
这情况一般判给女方,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诉讼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也就是男方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