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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索要加班费 违约金,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索要加班费 违约金,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002.5.8--2009.1.21我与公司共签订6份合同,由于公司核算加班费时不是以全薪核算,仅以基本工资和全勤奖之和为基数进行核算,且2007.3至2008.11月之间不发加班费,因此我被迫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公司要求:
1.补发2002.5--2007.3少发的加班费;
2.补发2007.3--2008.11未发的加班工资;
3.支付我被动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4.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及档案转移的手续;
5.公司提供2002.5至今由公司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票
请问我的这些要求合理吗?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ainy_……(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4-1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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