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酒后寻衅滋事切持刀伤人毁容

酒后寻衅滋事切持刀伤人毁容 有一醉汉在一小型超市内 酒后寻衅滋事 当事人 不予其争执后 走出 超市 闹事之醉汉从口袋里掏出刀子 追上当事人 将其脸部剌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沧海桑田8(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2-25 10:5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