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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日,本人坐在斑桃镇小河村村级路口施工工地的挖掘机里与站在工地里的李海波发生口角

2014年12月1日,本人坐在斑桃镇小河村村级路口施工工地的挖掘机里与站在工地里的李海波发生口角 2014年12月1日,本人坐在斑桃镇小河村村级路口施工工地的挖掘机里与站在工地里的李海波发生口角,后李海波用手将我从挖掘机里拽到地上摔伤,并用拳脚殴打我,我用拳还击时又被现场赶到的李康用拳脚殴打,致使我头部,臀部及腰部有不同程度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我在医院住院有十来天花费几千元!大概能获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陕西-安康)
提问时间:2014-12-15 13: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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