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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新婚姻法"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将属于个人"的问题

关于新婚姻法"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将属于个人"的问题 如果这项法规真的实施,觉得符合中国的现状吗?在中国哪家不是男方买方娶媳妇,大多数男方付了首付,购房合同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婚后夫妻共同偿款,凭什么不算是共同财产.如果早点出台这项法规,女人都想自己买房子了,哪怕是借钱买呢,有保障啊,现在弄得孩子也生了,人也老了,男人不定哪天翻脸叫你出去,女人难道睡桥底下吗?律师肯定要说夫妻俩协商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有多少家庭男方就是不愿意加配偶的名字啊.跟谁说理去,中国的法律还保不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90828(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0-12-25 00: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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