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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要承担什么程度的责任?

双方都要承担什么程度的责任? 发现老公和有夫之妇好上了,但没有直接证据。一气之下去小三的小区和摊位张贴骂她的字条,小三报警并声称有监控要我负责。随后带他儿子来打了我和女儿,儿子。他们先拿棍子动的手,我们才还的手,过程也有监控,我女儿就报了警。小三到警局说我们娘仨打了她并去了医院,双方都有伤,但我们没去医院。第二天他儿子又带了两个人来我家摊位打我,多次击打头部,身上无明显伤痕,现场有人可以作证,依然没去医院。他儿子打完人跑了后,我就报了警。警察说,小三脸上的伤痕比我重,我们娘仨都无明显伤痕,所以小三有利。我儿子到派出所看我,小三又打了我儿子两巴掌。请问,这种情况下小三和他儿子真的没有责任吗?我又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碧海蓝心(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4-12-14 20: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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