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报了强奸案,强奸犯也自首了,但他自首前有提出私了,请问我们要负什么责任
报了强奸案,强奸犯也自首了,但他自首前有提出私了,请问我们要负什么责任 有个小姐被强奸了,然后就报了警,警察口供录了,也到医院进行了检查。4天后,强奸犯找到被害人说想私了,被害人要求5万,强奸犯没有钱然后跑去自首了。他跟警察交代的是他在案发前给了小姐600块小费,但是小姐说根本就没有。强奸犯还跟警察交代说事后把钱放小姐包里500块,但是小姐说只有300.后来警察又把小姐叫过去录口供,问钱和私了的事情,说的意思说如果私了的话是违法的。现在想请问一下律师:1、小姐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2、什么时候开庭?3、被害人需要怎么样保护自己不被对方反咬一口?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ngxi……(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4-12-13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