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但我不愿意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但我不愿意 我们公司办事处撤销,要求我调回公司总部,但是我不同意,可否要求公司对我进行适当的补偿,入职两年多,刚开始我有签订个劳动合同,但是至今说我入职资料未交齐,劳动合同不能盖章,至今未收到劳动合同,所以对于里面的条款不清楚,工作地点当时合同上也未写明,合同是2年一签,我签订的时候是2012年的5月,但是公司有同事说,我的合同可能说2014年12月30日到期,也就是再有20天就到期了,这样的情况,还能向公司申请适当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iyed……(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2-11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