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但我不愿意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但我不愿意 我们公司办事处撤销,要求我调回公司总部,但是我不同意,可否要求公司对我进行适当的补偿,入职两年多,刚开始我有签订个劳动合同,但是至今说我入职资料未交齐,劳动合同不能盖章,至今未收到劳动合同,所以对于里面的条款不清楚,工作地点当时合同上也未写明,合同是2年一签,我签订的时候是2012年的5月,但是公司有同事说,我的合同可能说2014年12月30日到期,也就是再有20天就到期了,这样的情况,还能向公司申请适当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iyed……(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2-11 09:39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