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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下午4:00左右,同安区五显镇某小学四年级学生蔡某课间和同班同学陈某打乒乓球时

2014年12月8日下午4:00左右,同安区五显镇某小学四年级学生蔡某课间和同班同学陈某打乒乓球时 2014年12月8日下午4:00左右,同安区五显镇某小学四年级学生蔡某课间和同班同学陈某打乒乓球时,被陈某用乒乓球拍砸中脸部,蔡某家长赶到后,送至同安区三医院做手术,医生说伤口较深,缝了十几针,打破伤风。问陈某家长该如何赔偿?学校要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3403……(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12-09 22: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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