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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四年多有两个女儿,女方现有绝症女方要求解除关系

同居四年多有两个女儿,女方现有绝症女方要求解除关系 订婚四年多生育两个女儿。大的三岁多小的一岁多。生完小的小孩查出女方患有绝症要用药物控制,男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女方放弃抚养两个小孩的权利。法律会怎么判决!!!!!急急!急!好心懂法律的律师帮忙分析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案件(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12-08 17: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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