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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海难事故生还者的赔偿

 关于海难事故生还者的赔偿 我是一名船员,签约在***公司,2009年5月份我被外派到台湾台塑公司的“立善轮”成品油船上,2009年8月份我们船行驶到马六甲海峡,与一艘英国散货船相撞并发生火灾,大部分责任在英国船,我们船上25名船员,9人死亡,16名生还,现在死者的赔偿已经结束,我想问下我们生还者是否能得到赔偿,因为我们的工资和个人财务已经全部在船上烧毁,我们能在几个方面得到赔偿,比如说:未完成合同,个人财务,误工,精神损失等等,我希望各位伟大的律师能说的详细点,最好是能说出大约能赔偿的额度。还有就是因为我是中国船员,我找不到英国的船东和台塑的船东,我能否要求大远来赔偿,大远有没有责任来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na2108(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0-12-2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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