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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问题

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问题 我们村在修“船顶隘(赣闽界)至广昌高速公路”,公路经过我们村。2007年政府发给我家的山权证上标注归属我家的山林面积共有15.8亩,今年修路,乡镇政府负责对征地拆迁经费进行包干,我家的15.8亩山林全部被征用,被征山林面积村委政府却只给我家报7亩,村委给的说法是:我家实际被征用的山林面积没有15.8亩。
问题:
1、政府给的山权证上标的是15.8亩,现在我家所有山林被征用,为什么不按照山权证的面积给补偿?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
2、附近有的邻居家因为在当地更“有能耐”,村委政府给报的补偿却远远超出实际被征用山林面积。这样做是不是违背公平公正的征迁补偿标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92436……(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4-12-06 19: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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