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天津市东丽区法院违法判决枉法裁定

天津市东丽区法院违法判决枉法裁定 因起诉天津市滕发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85年工伤治疗期间克扣住院期间待遇、克扣92年8月至2008年9月带薪离岗100%工伤工资、没有支付85年6月至07年5月假肢安装费、六级伤残一次性补助金、被告提供法院假证明。 在天津市东丽区法院开庭时,法官许洪霞法官,让被告在所有复印件证据上面,重新填写新的证据。多次到东丽区纪检委举报,在2010年4月15日再次举报,张玉有法官以诬陷诽谤罪名,将原告拘留在东丽区看守所。看守所卖给在押人员黑心棉被褥,每天吃的是黑心萝卜汤,一盒看不见鸡蛋的蛋炒饭卖15元一盒。解除拘留以后,多次到东丽区公安局举报,到天津市公安局举报中心举报,回答的都是;只管接待不予受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律法使(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0-12-23 00: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