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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能合法的辞职吗?我的目的是辞职,并让公司开具辞职证明

我能合法的辞职吗?我的目的是辞职,并让公司开具辞职证明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设备制造企业,职位为公司的客服人员,为了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客服人员经常会从公司预借一定量的设备保障用,属于为公司负责的性质,不属于个人因素。
我2010年初进的公司,公司让我接手一个老客户的客服工作,原来的同事为了转岗,将他个人借领的设备账转到了我的名下,于是我就欠了公司一定量的设备。
我公司的辞职流程是:
1,直接领导同意
2,部门领导同意
3,管理职能部门清点个人借领的设备
4,人力资源部门同意
我现在准备辞职,于11月27日递了辞职信,现在就快一个月了,由于之前同事转给我的账没有实物给我(当时不知情),现在我不能抵消借公司的账务。我能否在12月27日,也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后的30后走人,并要求公司开具辞职证明信给我?
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是:“公司未给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员工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请回答我以下问题:
1,非我个人原因,公司至今未给我办理社保等福利,在未还公司设备之前,我辞职合法吗?
2,人力资源部门是否有义务给我开具辞职证明?
3,我可以凭借公司“未给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员工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这一条辞职吗?
4,如果3可以,我欠公司的设备怎么清算?
5,由于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新人入职时,规定要系统的入职培训,可我完全没有任何培训直接上岗,当时上一任员工将单盘转账给我的时候,我并不清楚单盘个人挂账的利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签字接收转账的协议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okey(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2-22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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