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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在医院受了伤,请问医院应该负责吗?

我在医院受了伤,请问医院应该负责吗? 我2010年2月8日在我县中医院做CT检查时,医生要我去关门,由于铁门太重的原故,导致我的右手的无名指被门碰断,我找到该院的院长,院长说要我自己先掏钱治好再说,请问象这种事故医院应该负责吗?还有我现在不能上班,医院能陪我的误工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晓1012(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0-12-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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