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老公第二次起诉离婚。我女儿已经六岁,一直由我带,但我没有工作
十周岁以下的孩子,离婚时如果目前要求抚养,法院考虑孩子较小,对目前的依赖程度较大,一般会判给母亲的。 我的补充: 2014-12-04 12:26
打错了,目前改成母亲
可以争取的 ,哪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归哪方。经济条件并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是有可能判决给你的。但你最好证明你有能力获取相应的物质条件,足以支持孩子的正常生活。
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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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于判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