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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醉驾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享受到对方公交车交强险?

我方醉驾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享受到对方公交车交强险? 交通事故中我方醉驾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与公交车同向行驶,双发发生剐蹭,我方受害者颅内出血,已经住院。请问是否可以获取对方公交车的交强险赔偿?数额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梧桐zym(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12-03 21: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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