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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汽车撞电动车,老人受伤送医院。汽车全责,走流程办理,有保险。电车方要求额外赔偿。

汽车撞电动车,老人受伤送医院。汽车全责,走流程办理,有保险。电车方要求额外赔偿。 汽车撞了电动车,没有碰到人。人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尾椎股骨骨折,汽车主已经垫付了住院费和医药费拍片子费。警察判定汽车方全责,保险公司来赔付这个医药费。现在电车方要求,额外赔付7500的营养费和护理费。请问,这个费用是不是合理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35852……(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4-12-0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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