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了尾款最晚放款时间,过期由买方垫资,违约责任如何界定
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你好,按合同约定处理。
你好,1: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话不承担,但要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这个还是要看你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合同纠纷,以合同约定为准处理问题,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
1、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来执行;2、如你说述你说的不得已而签合同不会得到支持,建议你和房主协商解决,取得房主的认可
已经签订的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违反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合同的签订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而是收到欺诈或者胁迫而签订的
第一,合同已经履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不可能将房产过户给原房东,除非你们协商一致达成共识。
第二,补充协议虽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但实际诉讼中,可以参照合同正文中的违约责任约定。
第三,建议和房东积极协商,争取谅解,达成赔付11月30日到实际放贷日期间的利息。
第四,如果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都可以积极收集证据,起诉索赔。 我的补充: 2014-12-02 17:02
希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你好,如需帮助来电免费咨询。
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话不承担,但要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你好,中介返回的话属于违约,由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仅此不能可要求购房合同无效,违约责任可以看合同 我的补充: 2014-12-02 17:09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您好!
1 建议协商解决;
2 可以要求;
3 详情来电咨询
按合同约定处理。
1、购房合同的有效的。但你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补充协议。
2、垫资利息,应当由你承担。
1、合同已签订是有效的。2、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
有约定,应按约定处理。
你好,首先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该购房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主张后来的补充协议是在被胁迫的情况的下签订的该合同撤销,你不承担垫资义务。
建议按照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