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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咨询 咨询个问题:  近日我骑一电动自行车和同一方向行驶的自行车相剐,对方摔倒磕碰门牙,我当时是在机动车道借道正常行驶,对方在半个车身距离前从非机动车道未打手势和仔细查看后面状况下猛然左转弯,当注意到时虽然采取了避让和鸣笛但还是来不及避免轻微剐碰,自行车慌张摔倒。事后叫来交警积极协助处理。但交警只是依据谁是前后车判断谁的责任,让我担负全责,带对方去医院看。对此我有疑问,我当时我是正常直线行驶,对方突然变线阻挡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按理自行车是造成事件的主因和导火索。是否应该由我来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我目前已经为对方担负了全部的医疗费用,而我是否可以拒绝对方进一步提出的补偿费用?如果因此对方打官司我会胜诉吗?另外如果因为费用问题不结案,有什么应对办法?另外对方可能会采取什么行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icon(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2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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