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男方属于第三次婚姻,有一个女儿,是判给第一任前妻的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男方属于第三次婚姻,有一个女儿,是判给第一任前妻的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男方属于第三次婚姻,有一个女儿,是判给第一任前妻的。名下一套房产是第一次婚姻前的财产。女方是二婚,带了一个女儿过来,女儿已成年,但待业中目前婚姻关系有十几年。女方名下有两套房产,有一定的退休金,但维持婚姻十几年间,女方一直未尽到夫妻义务,常年不在家中出现,除了要钱的时候,男方常年身体不好,生病住院期间女方从未出现探望过。这点男方的邻居朋友可以作证。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分得男方一半财产和房产,我想问,男方如果不想分她财产,需要准备哪些有利证据吗?男方对女方的女儿有什么义务吗?男方收入女方高蛮多,法院会将女方视为弱势而倾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12-01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