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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房产赠与给其中一个子女,因情况变化能收回吗?

唯一的房产赠与给其中一个子女,因情况变化能收回吗? 十几年前我们夫妻把仅有的一套房产办了赠与给大女儿了(末公证),原在赠与协议上写明,我们二老与大女儿同住。随着年迈多病,己不能爬七层楼梯了,因此只能住在儿子家。作为有三个孩子的父母,我们当时办赠与手续时,未征求过另外二个子女的意见,而现在却不能去大女儿家住,心里纠结,因此想收回赠与给大女儿的那套房子,法律上允许否?这是一问。二问,如果合法,如何办理再过户手续?请予指点,不胜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0448……(浙江)
提问时间:2014-11-3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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