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由女方父母出资并还按揭,离婚时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上无男方的名字,男方不能主张分割,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好,按你所述,男方无权分割
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呢?
如果是女方个人名字的话,应当认定是女方个人财产。
有权分。
你好,男方有权的。
如房产证上无其名字则不分,有则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