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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房管局是否应该接受非公证遗嘱能否继承房产

房管局是否应该接受非公证遗嘱能否继承房产 母去世前留有自书遗嘱,言明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的房产归父亲所有,现父亲持该可否直接持该遗嘱要求房管局过户到自己名下。按照司法部建设部的文件《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必须是持公证遗嘱才行,但该通知据说并不属于法律、法规或规章,与《物权法》相抵触,请问司法部建设部发的这个通知现在看来是否无效,父亲是否可以据此要求房管局过户,如果房管局坚持不允,是不是要通过将房管局列为被告来主张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q0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11-2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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