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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并且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擅自离职会被追究责任吗

在不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并且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擅自离职会被追究责任吗 我妹妹在杭州的某一个洗发水公司担任推销员,我在网上查到该公司有很多的不良信息,比如有可能具有传销性质,现在家人不想她继续工作下去,她本人也同意离职,跟公司提出后,公司一直拖延,说要走程序,也不说具体的。她上班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合同,工作期限是3年,合同内容不详,但是她们工作性质以及工作环境十分恶劣,工作时间严重违反劳动法(早6点至晚10点),工资按周结算,没有五险一金这些福利,现在工作了不到一年。现在如果在不跟公司打招呼的情况下离职,也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的经济损失,毕竟她们公司的推销员很多,但是她们合同上有一条是:如果员工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将支付每月500元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如果现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离开这个公司,他们会不会追究违约责任?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xun……(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4-11-2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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