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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住房非原宅基地重建后,原宅基地归属使用问题

农村自建住房非原宅基地重建后,原宅基地归属使用问题 上海农村宅基地, 原有三间两层楼房,处于联排房屋最尾端,和东邻房屋共用一面墙,户主和儿子一起居住,后女儿离婚回家,经审批改建为四间三层楼,儿女各两幢,在改建时从原地基外移80厘米,  不再与东邻共用一面墙, 现空出的80厘米空白区域归属权和使用权该如何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_er(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4-11-24 09:2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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