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住房非原宅基地重建后,原宅基地归属使用问题
按历史定位。。
农村自建住房的所有权归属于户主和同住人(取得建造批准)。 宅基地所有权依法归属于集体,也包括该80厘米的区域。 相邻双方,应根据便利通行、采光、排水的原则,合理使用这区域,一般不做归属划分。 建议协商解决。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于村集体,村集体成员只能在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内建造居住用房
需要依据规划和审批文件来确定使用权归属。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