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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解散

分公司部门解散如何流程

分公司部门解散如何流程 最近因为公司效益不行,公司换不需要关系我们部门,但问题是劳动法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是补偿n的,但我们是分公司达到,请问是按份公司人数计算还是按照全球公司计算的,如果是全球的,应该怎样赔偿?还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我们公司根本没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直接开会通知然后直接问有问题或者没问题,对于员工根本不可能在当时给予任何有效的提问,但公司直接提交了,请问时候合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ey……(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11-22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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