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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后离婚房产分配问题

土地征用后离婚房产分配问题 女方和男方为二婚,男方户口迁至女方所在地,婚后女方造新房,乙未拿出一分钱并婚前隐瞒其有病,女方打算离婚。刚巧碰到土地征用,双方未离婚,按征用政策每人会有80个平方的回迁房拿,土地征用之后双方协议离婚。现政府分配房子说没有80个平方的房子,最小90平方的,要求女方签字卖给男方10个平方,女方不签字等于弃权,由政府分配。请问政府是否有这个权利,女方家要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az098……(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1-2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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