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再婚,再婚后买的一处房产,以买卖方式赠予男方女儿,现女方反悔

再婚,再婚后买的一处房产,以买卖方式赠予男方女儿,现女方反悔 13年办理的过户手续给男方女儿(以买卖方式赠予),当时约定给女方10万,已给。现办理离婚中,但是女方反悔说当时受了误导和欺骗才同意的。这种情况男方女儿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hsi(上海)
提问时间:2014-11-19 14:59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