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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注销员工由新公司承接,员工应向原公司索要什么补偿

原公司注销员工由新公司承接,员工应向原公司索要什么补偿 原公司注销.
员工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期间连续签了三次合同,第一次是派遣合同二年,第二次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第三次是全日制五年,应该是2018年3月到期】,员工的工作由新公司承接,工作没有变化,但是新公司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三年,请问合理吗?应该怎样签?员工应该向原公司索要什么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5713……(山西)
提问时间:2014-11-1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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