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三方协议的违约是否可以找寻劳动仲裁
三方协议的违约是否可以找寻劳动仲裁 我是应届毕业生,与一个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上有附加条款:毁约时间为2015年的6月下旬到7月之间,毁约金5000元。该协议全部有我的签名。现在我想毁约,用人单位拒绝了,理由是单位规定毁约会在2015年6月集中办理,现在不能办理。
我想请问的是,现在我查到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所以是否可以找劳动仲裁办理。另外限制毁约时间这个条款为附加条件,已经加入三方协议里面并有我的签字。有人告诉我这是合法合理的,到底是怎样的?如果不合法,那么他违背的是什么法律?
真心很感谢您的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915发动……(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11-18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