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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铺设的地暖漏水,物业声称过保不负责维修,该如何维权

开发商铺设的地暖漏水,物业声称过保不负责维修,该如何维权 我们家的小区是由开发商通一铺设的地暖管道,房屋为顺义区,金汉绿港4区,房屋在2011年入住,在2012年的时候楼下发现地暖管接口漏水,因此我们联系了物业,进行了维修。
    当时维修后查看确实没有再漏水,由于楼下住户一直没有入住,因此我家也没有得到任何反馈。
    今年,2014年供暖刚刚开始,我家发现之前维修的区域,地面有反水,因此联系了小区物业,但物业以只负责两个采暖期为由,拒绝服务,并派来一个工人进行了查看,说了句不归他们管,就走了。之后再无任何回复,在多次向物业反馈,投诉小区物业之后,物业没有任何人主动进行反馈,同时没有联系楼下住户,没有派人关闭水暖,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建议,只是声称自己不负责。
    根据合同,在两个采暖期后,虽然开发商不再保修,但物业应该是地暖的责任人,并有责任为业主进行处理地暖出现的问题。
    想请问一下,在上次维修后,是否应该重新计算保修期,或维修后的保修期如何计算?另一个问题,地暖管按照建造规定,地下不允许留有接头,接头必须留在外面以便维修,那么现在地下有接头,是否说明房屋建造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物业进行赔偿,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ngjl……(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4-11-1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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