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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前签署财产分割和赔偿协议是否可行?

离婚前签署财产分割和赔偿协议是否可行? 男方出轨并有私生子,现向女方提出离婚。 女方要求房产过户到自己和小孩的名下+一定数额的赔偿,并要求男方支付小孩的生活费(到未来几年后为止) 才同意协议离婚,否则以重婚罪起诉男方。 目前还未离婚,应当签署哪一种协议,是“离婚财产分割(及赔偿)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及赔偿)协议”或者“赔偿协议”还是其他的名字呢? 


因为有案例说有的协议是在离婚前签署的,离婚后男方后悔不支付赔偿和过户房产,女方拿着协议去打官司时被认为此协议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签署,现在两人已经离婚,关系变更因而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toy(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4-11-18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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