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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上班晕倒后休克30分钟,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公司拒付责任,

上班晕倒后休克30分钟,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公司拒付责任, 我弟弟在浙江玉环县工作打工;13日早上9点左右在公司上班工作的时候昏倒,休克;现在正在玉环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心脏停止跳动达到30分钟;但是现在工厂黑心老板不出面付医药费,病因还没有检查清楚;说他们没有责任。公司只买了工伤保险,其余的保险都没有购买。而且弟弟在这边工作大半年也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我们应该怎么办理这个事情?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angy……(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11-1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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