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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局长以权谋利,向我索要65万元工程好处费,请问如何要回?他的行为如何定性

河南某局长以权谋利,向我索要65万元工程好处费,请问如何要回?他的行为如何定性 2014年7月4日,我们经永城市朋友介绍认识了永城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副局长张文昌,声称自己可以为我们介绍承接连霍高速扩建工程的部分排水防护工程,承诺该工程量有一万多立方,合同单价为五百四十元每立方,并且索要陆拾伍万作为好处费,签订合同时张文昌先向我们索要了拾万元整现金,说不给钱就不让签合同,剩下的让我们和永城的朋友给他打了一张伍拾伍万的欠条,说从以后的每笔工程款中扣除。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后马永志又向我索要六万元好处费,声称不给钱我们的工程就无法继续干下去,要被清退出场。但我们被张文昌局长和马永志带到现场施工两月之后工程量达到了之前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五百立方一结账,对方并没有支付工程款,经多次催促验收无果,后因9月13日至9月18日连续大雨导致高速公路护坡路基塌陷,造成大量完工的急流槽、拱形支架、排水边沟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九万余元。我们要求张文昌和马永志对此事进行协调,赔偿经济损失,经次协商后,张文昌仍然置之不理,并且说话言行不检点,多次恐吓我们,完全不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素质标准。
这种事件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力让他退回向我索要的好处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m……(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4-11-1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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