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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邻里打架 派出所调解协议法律效力问题

邻里打架 派出所调解协议法律效力问题 A与B是邻居,因小事起摩擦,A和B在旁人劝止情况下,B用石头砸了 A头部,当时A未察觉头部不适,也未还手。三天后,派出所介入和村委会调解,b付a人民币500作为医用费用双方签字调解。目前2家医院头部检查并未发现明显外部特征伤害,但不排除神经伤害。A至今觉得头部昏沉,且观察A体重下降,精神明显憔悴,目前医药费已经5000左右,现在A可否要求派出所二次调解?之前的调解协议是否可以重新签订?调解协议对法院诉讼有没证据作用?可否进行法院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hwhsy(上海)
提问时间:2014-11-1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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