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驾驶员执行职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驾驶员执行职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驾驶员在执行公司任务是因超速致一人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车主是公司,肇事车辆未买任何保险。死者53岁,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43万,丧葬费5万,都由公司承担了。目前,死者家属愿意在公司给付42万后结案。但公司要驾驶员赔偿30万,公司承担12万。请问这样的处理合理吗?再说司机是一打工人员,无力赔偿30万,请问,如果法院判决,司机应承担多少钱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土豆的咨询(甘肃-武威)
提问时间:2014-11-13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