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子女是否有效?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因此收养不仅是夫妻双方同意,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手续,收养关系才能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