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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此种情形,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此种情形,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我儿子是某厂(公司)一职工。8月间在上0点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后与公司打招呼说明情况,公司称不算工伤。除非报警,交警出现场。于是情急之下,报了警。交警认定为自己负全部责任,本来铁写着呢,又没第三方,自己骑车摔伤的,当然是自己一方的责任。有关方据此给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请问合理合法吗?另外问一下,我能否抛开交警的事故认定,重新申请工伤认定?骑什么样的车,比如机动车或电动车有出入吗?若某厂某人以表面上的好意诱骗职工家属偷梁换柱,以彼换此(但苦于当时未予录音,现在已无证据)认定结果能否变通或变更?若不能认定工伤,我们能不能和公司,就伤情和治疗费用,让该厂予以赔偿?提出工伤申请,非得报警出示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吗?难道就没别的渠道或途径?
不予认定下面的日期年份错误应是2014年11月5日,被写成2011年11月5日,我能据此提出异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草根(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4-11-1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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