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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人借款,我做担保人,一共借款30万元,利息是4分的利,是个人之间借款

人借款,我做担保人,一共借款30万元,利息是4分的利,是个人之间借款 总共借了2次,第一次30万,是我担保签字 盖手印了.第二次又借了90W. 借款人说利息已经还完了,本金还不出.之前出借人已经告过一次60W的.房子也封了.现在要告30W,让担保人我还.法院传票到了.我应该怎么办.. 条子上写的是30W,利息4分.没有还款日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6301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11-1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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