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宿舍被舍友从背后敲击头部,为避免流血过多,受害人选择从二楼跳下,受伤住院
在宿舍被舍友从背后敲击头部,为避免流血过多,受害人选择从二楼跳下,受伤住院 2014年11月07号,与舍友两人独处与同一宿舍,当时我在使用电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舍友无缘无故的用铁棍打了头部两下,当场血流不止,舍友当时情绪很不稳定,我试图说服他,让他去休息,好让我去医院包扎伤口,但是没有效果,他控制了门,最后经过几分钟的思想斗争,为了避免血流过多,我选择从二楼跳下,最后摔成脊柱第九节和第十二节骨折。当时案发后,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不报警,我也想保全好舍友。但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双方家人在赔偿事宜谈不拢,还有学校的不作为,最后为了保全我自身利益,我和家人选择了在2014年11月12日下午报警,现想咨询下相关律师,我接下去一些案件的流程事宜和我应该如何尽早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简介下,1.我与该舍友平时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没有矛盾和隔阂。2.我舍友在这一两三个月内曾有到精神病院检查过。3.当时的案发现场并没有拍照,也被其他舍友给擦洗干净了,但是凶器有留存,并进行了拍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mx101……(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4-11-1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