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一套拆迁房是男方名字,让我拿出20万,说房子归我,合法吗?
这是不合法的
可以的,你们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你们可以签个协议让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房子就属于你的了。夫妻共同债务你是需要承担还债义务的
你有以下问题要解决:拆迁房归到你名下,他的外债尽量与你撇清,拆迁房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权利负担。这些问题都彼此关联,需要专业应对,不是简简单单一两句话能说清的。建议你来电或来本所面谈,我们会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
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有效。他个人债务由他个人偿还,共同债务由你俩连带偿还,但你偿还后可按离婚协议追偿。
1、你说的情况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建议找个律师当面咨询,离婚案件的律师费并不高。
2、简单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1)拆迁房是男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你是没有所有权的,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2)房产抵押是否办理的抵押登记,如果能看到房产证你看一下登记栏是不是写明进行了抵押,也可以去房产局查,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就是不成立的。
(3)关于他的债务的问题,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债务,可能会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当然男方也可能虚构债务,或者债务为非法债务,这一点是需要专业人员去调查和判断的,所以我建议律师介入。
(4)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凭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和财产分割,房产局是可以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登记生效后法律上是承认的。
(5)你们的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外债由他自己承担,但因为是你们两方的协议,并不能对抗债主,债主仍然可以要求你们共同承担债务,当然你向债主履行完以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再把你承担的那部分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