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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长春市的,我在今年4月份开始休产假,共113天,单位没给我晚育的假

你好!我是长春市的,我在今年4月份开始休产假,共113天,单位没给我晚育的假 你好!我是长春市的,我在今年4月份开始休产假,共113天,单位没给我晚育的假,产假期间给我开了60%工资,我的工资低于缴费基数,是单位最低工资,现在生育津贴报销回来,单位只给我补工资的40%,剩余部分说是国家新政策补贴给单位的,在怀孕期间因原岗位撤销,给我调岗并降薪,不同意就辞职,不得以签了岗位异动表,在单位工作多年,除了今年和每年的新年外,没休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也没有补助,这合理吗?单位规定有带薪年假的,请求帮助,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11-12 15: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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