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这些财产可以算作家庭共同财产吗?

这些财产可以算作家庭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婚后一直和他父母一起居住一起生活,我和老公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老公的父亲在做生意,老公在工作之余也长期在帮着打理。但所有的财产都是登记在老公父母名下的。我和老公结婚十多年了也一直没有另买房。现在老公和我闹离婚,他说我们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的,其他的什么共同财产也没有,所有居住和拥有的房屋和生意上的固定资产都是他父母的,我没权力分割。我想请问:家庭共同财产是必需以共同出资为界限吗?如果我老公和他父母不承认我老公的工资收入已经用于生意上周转经营,不承认是家庭共同财产,我就没有权力分割那些在他父母名下的财产吗?我老公说他是在帮他父母的忙而不是家庭共同财产的说法合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想要放弃(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0-12-17 12: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