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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房产与债务执行

婚前房产与债务执行 我于1年前离异,现与同样离异的戚某准备结婚。由于戚某与前妻在银行贷款10万元至今未偿还,戚某名下一直未登记有财产。本来属于他的房产也登记在其70多岁的母亲名下。由于面临再婚,我能否先从其母手上以购买或者获赠的形式获得房产所有权后,公证为我个人婚前财产后再与戚某结婚。法院就不会执行我的财产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切切戚戚(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0-12-17 10: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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