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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我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吗?

我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吗? 与客户签订了机器购买合同。我方是售方,在合同内规定时间交付预付款,也有规定时间交货。
合同中有提到收到预付款后即生效。但是前面也有规定时间付预付款。现在规定支付预付款时间已经过了几天,对方也联系不上。如果我方在规定交货时间没收到预付款情况下,我方不交货算是违法吗?如果这样需要注意哪些情况?对方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支付预付款,我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iweie(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4-11-1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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