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作为教师,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教师,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是一名已经转正的教师,目前在四川一个乡镇小学任教,当初我考教师公招的时候,是以美术教师考入该校。
但进入学校后,因教师人员不足,校长安排我担任了一个班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还兼任另一个年级的英语老师,我每周的课时在25节课以上
此外校长经常叫我去绘制学校板报,甚至还包括学校附带幼儿园的墙绘,工作量很大。
但年终计算百分之三十绩效工资的时候,校长划分了百分之六十的绩效用于每个教师平分,剩下的再来按照工作量等内容计算,算下来我还不如一个只担任一科兼任学校教导主任的老师高。
我们学校大概有十一、二名教师,领导就有五名,共两百多名学生,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还附有一个幼儿园,幼儿园教师的工资不计入绩效考核。
我想这样的安排合理吗?校长给我安排的以上工作哪些是我必须要做的义务?哪些又是我可以拒绝的内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仙人掌yx3……(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4-11-08 11:5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