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不是故意伤害,受害方有没有过错?
是不是故意伤害,受害方有没有过错? 案件的始发根本就是黄家人引发,先因小孩子打架,继而殴打邓家父母亲,邓家两兄弟在外务工回家听闻父母被人殴打,当然气愤,即找黄家老三理论,黄家老三竟然嚣张的说打了又怎样,邓家兄弟怎能如此让父母亲被人殴打,争吵中出现肢体冲宊碰撞,但也在闻讯赶来的村妇女主任的调解阻拦下停止并各自回家,当时并没有造成任何一方的伤害。此后,黄家老三把黄家兄弟老二,老大等纠集七八个亲人拿刀带棍围在邓家门前叫骂挑衅,扬言要砍死邓家两兄弟,并拦截外出归家的邓家父亲,邓家老二担心父亲再次受到黄家人的殴打,即跑出家门,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黄家两兄弟,一起围攻邓家老二,一人抱住邓家老二,一人拿出菜刀大肆砍杀,邓家老二被抱住,无力反抗,无法挣脱,脸上被砍一刀,当时一阵混乱,黄家人多势众,大肆殴打砍杀围攻邓家三父子,致使邓家三父子身体均遭受不同程度的伤害。邓家老二轻伤一级,邓兄和邓父轻微伤伤害。黄家人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请问1,黄家兄弟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法律上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邓家人是否有错,有过错的话是不是对方就可以不用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RH456(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4-11-08 10:10